2月21日下午,在平凉中院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泾川县法院喜获“全市优秀法院”荣誉称号,王小明等4名法官被授予“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2016年,面对案件数量持续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困难,该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不断自我加压,坚持以上率下,科学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尤其是新一届班子成立后,院长带头督查、检查、落实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46件,审(执)结1705年,结案率97.65%,接收比104.79%,圆满地完成了执法办案任务。同时,不断强化党组班子的核心作用和引领作用,通过树思想标杆、坚定理想信念,树工作标杆、提升司法能力,树纪律标杆、严肃司法作风,使全院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呈现出了积极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泾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