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市中院为崆峒区法院代颁荣获2014年度“全省优秀法院”荣誉奖牌,这是继2013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之后,崆峒区法院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崆峒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和“抓大、做细、克难、创优”的工作思路,强化特色亮点创建、审判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培养,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2012-2014年,全院共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2480件,结案12020件,年均结案4007件(年均结案率96.3%),约占全市法院年均结案总数的1/3强。在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项工作受到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三年来,先后有10个集体、30名个人荣获国家级奖励2项、省级奖励15项、市级奖励17项、区级奖励21项。2012年院法警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2013年被市中院授予“全市优秀法院”荣誉称号;2014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强化特色亮点创建,打造司法崆峒品牌。一是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速裁庭等司法服务品牌广受佳评。通过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完善窗口功能、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岗位职责,做到了导诉分流准确快捷、立案受理依法及时、速裁速调案结事了、司法救助扶弱帮困、判后答疑服判息诉、信访处置维稳和谐。三年来,诉讼服务中心接受法律咨询、案件信息查询5216人(次);调解各类民商事纠纷1051件;速裁简易民商事案件652件;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91件、30.1万元,协调解决救助资金22万元,成为落实司法为民、展示崆峒区法院形象的窗口和名片,受到《甘肃法制报》等多家媒体记者的专题采访报道和兄弟法院观摩学习。二是反家暴合议庭、涉军合议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合议庭、少年法庭、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审判庭等司法审判品牌已生根开花。其中,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合议庭以保护未成年罪犯合法权益为根本,大胆探索创新,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被共青团平凉市委、平凉市中级法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该庭副庭长李旭霞同志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三是量刑规范化、执行权分权分段运行、司法协理员工作等司法机制品牌精彩纷呈。因刑庭量刑规范化工作成绩突出,崆峒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联系点之一。执行权分权分段运行机制的推行,有效防止了消极执行、违法执行,促进了执行效率和执行公信力的不断提升,2012年至2014年,全院共执结案件3538件,执结率平均94.1%。通过从全区基层干部、群众中选聘了司法协理员298名,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建立了司法协理员工作网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协理员人缘地缘优势,协助法院送达案件254件、调解民事纠纷186件,协助执行案件63件,在群众参与司法、司法依靠群众方面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这一工作受到市中院、省高院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四是廉政文化长廊、数字法庭、远程视频接访室等设施品牌独具特色。精心建成了以“廉政文化”和“法制文化”两大主题为主要展现内容的“法院文化长廊”,为加强廉政教育、培养司法正气创造了良好条件,营造了浓厚氛围;基层数字法庭、刑事审判庭数字法庭、远程视频接访室及直达5个基层法庭的四级专网,有效提升了审判工作信息化水平。
强化审判监督管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职能作用,依托审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审判程序监控、审执限监督预警和节点管理,确保了及时结案、均衡结案,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9%;坚持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和案件质量“三评查”工作,三年来共评查庭审36次,评查裁判文书2550份,评查各类案件6892件,对错案和瑕疵案件通报问责,促进了司法行为规范,强化了法官的办案责任意识和质效意识。推进司法公开,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通了区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12368服务热线和院长电子信箱,建立了网络举报中心;累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322份;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使人民陪审员与现有法官人数基本达到1:1的要求,年均参审案件170件;每年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法官主体地位,落实司法责任。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积极推行司法改革,落实司法主体责任。制订下发《崆峒区法院法律文书审签规定》,将院庭长签发、审核法律文书的权力下放给办案法官及合议庭。基层人民法庭全部实现“谁审理、谁签发、谁负责”;机关庭室使“谁审理、谁负责”的案件比重由之前的96%提升至98%,“谁审理、谁签发”的案件比重由50%提升至98%。修订《崆峒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突出审委会对全院审判工作面上的指导作用,将审委会讨论决定个案的比例由6.3%降低为2%,在减少上会数量的同时,提高议案质量。加大院、庭长办案力度。全年院、庭长人均办案53件,促使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回归法官角色本位,带头践行司法改革要求。
强化人才队伍培养,提升司法能力。以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为重点,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培养。一是搭建培训平台。采取外出培训、定期轮训、专项培训、在职培养等形式,对新招录的公务员和青年法官加强法律业务教育。近三年,共选送干部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110人(次);采取“一对一”传帮带指导方式,由资深法官对43名青年干部开展言传身教,培养青年干部的司法综合能力;开展审判业务专家评选、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书记员业务竞赛、法警技能训练等岗位练兵活动,鼓励干警钻业务、补短板、夯基础。二是搭建研修平台。定期举办“法官讲坛”,成立了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小组,以《崆峒审判》为载体,组织引导干警开展法律理论与审判实务调查研究与思考。先后有10项研究成果转化为“审委会纪要”,印发指导审判实践;有3篇论文获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论文三等奖和优秀奖,1篇论文获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征文优秀奖。三是搭建机制平台。深化岗位责任制管理,加强工作绩效考评,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保障激励等机制。三年来,先后有19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形成了青年干部人才群,有40名专业型法官人才,为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