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法院开展巡回审判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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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法院开展巡回审判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来源:灵台县法院 责任编辑:孙晰然
发布时间:2013/5/29 10:42:51 阅读次数:2493

近几年来,我县农村土地征用纠纷、房屋拆迁纠纷及涉及小康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各类纠纷层出不群,这些问题不仅关乎农民切身利益,更关乎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全县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既是深入实施“三二一六”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五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更是加快我县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职责。去年以来,灵台县人民法院党组切实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紧紧围绕促进新农村建设这一重点工作,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实施送法下乡活动,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依法妥善解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在化解民众纠纷的过程中,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今年年初,灵台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受理原告王XX诉被告白XX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后,了解到案件系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引起的双方当事人纠纷,而且类似问题在该村还有多起。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和它的特殊性,该庭经汇报法院党组之后,决定进行巡回审理,现场办案。 2013年3月5日上午10,民二庭审判员傅更生、助理审判员孙晰然、实习生马雨琪来到百里乡李家坡村李家坡社白XX家中,进行案件的调解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交谈,法官们了解了案件事实和双方当事人的心理、想法,遂召集乡、村、社干部、原告方施工员及被告乡邻到场,实地丈量施工面积,并现场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经重新核对决算工程款数额,发现原告起诉的工程款数额比实际多出1475.12元。对此,被告表示同意重新丈量核算的结果,原告也无异议,调解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当事人握手言和,旁听群众点头称赞,乡村干部也纷纷表示法院为他们开展新农村建设解决了一大难题,案件的审理收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使巡回审理的优势得到了较好发挥。想到能为服务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法官们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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