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平凉市中院及该市灵台县法院被甘肃省高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试点工作得到了党委、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世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晓峰及市人大分管联系领导多次听取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临光关于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专题汇报,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市委政法委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在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协调各方的组织领导作用。去年9月在灵台县法院召开了市、县(区)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试点工作现场联席会议,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观摩开庭,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进了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试点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今年6月份,市委政法委结合全市法院一年来的试点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稳步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强调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下一阶段试点目标任务和政法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对开展试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委政法委还成立了一名副书记为组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部门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的全市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区)政法委也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强化了组织领导。
由于市、县(区)党委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政法委的有力领导协调,政法各部门配合密切、积极协作。市检察院在加强试点工作日常联络,切实做好个案试点的同时,召开全市检察院量刑建议工作会议,对做好量刑建议,配合推进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先后2次邀请市中院刑庭法官对律师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培训,提高律师的配合协作能力。市公安局组织刑侦人员学习领会量刑规范化文件精神,规范侦查取证工作,为量刑规范化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协作机制,保证了试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举办了量刑规范化培训班,多次召开座谈会,加大对下指导,精心研究制定了《量刑实施细则(试行)》和《量刑程序实施细则(试行)》,把试点成果转化为统一、规范、系统的操作制度。一年来,全市法院审结试点案件308件,占同期刑事案件总数的78.4%。试点案件判决结果与试点前类似案件量刑情况总体保持平衡,县(区)法院上诉率为9.7%,改发率为8.7%,明显下降,没有因量刑过轻过重被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法官的量刑规范化意识明显增强,法庭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控辩双方及社会各方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满意度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为落实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果,经请示甘肃省高院同意,平凉中院党组决定,先行一步,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全省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探索积累经验,奠定工作基础,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