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开展省高院安排部署的“冬日暖心”涉农民工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12月12日上午,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庄浪县法院举行农民工工资集中兑付仪式,为83名农民工发放被执行人庄浪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的工资1395510元。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荆仁奎,执行局局长马引军,庄浪县法院副院长刘西平,庄浪县仲裁委员会主任刘杰出席仪式,部分农民工代表、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庄浪县法院执行局部分干警参加。
仪式上,市中院执行局局长马引军等为农民工代表发放了拖欠工资。
荆仁奎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全市法院有决心、有信心做好执行工作,特别是对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案件,更会付出十倍、百倍的努力。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满怀深情开展工作,时刻把农民工兄弟的权益放在心上,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涉及农民工兄弟的案件;将穷尽措施讨薪维权,建立快速立案机制,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加大调解力度,加大执行和打击工作力度,对恶意欠薪者产生威慑;将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涉及农民工案件办理情况,争取重视、理解和支持;将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形成强大合力;将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彰显法院为农民工讨薪维权的决心,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
据介绍,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庄浪、泾川、灵台、崆峒区农商行与被执行人庄浪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被执行人自2009年起,陆续拖欠庄浪县赵墩乡的曹革命、郝学友、刘仲子、刘志雄、杜学仁等83名农民工工资1395510元。为确保将案款执行到位,市中院院克服重重困难,七下天水、三上兰州寻找相关人员、数十次与国土、工商等政府部门协调,终于使财产变现工作一步步向前推进。为了理清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执行人员不厌其烦地与各方当事人一一沟通,最后又召开了债权人听证会,终于就分配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从执行款中优先支取1395510元偿付83位农民工兄弟姐妹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