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院长宋学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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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院长宋学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党员大会


来源:研究室 政治部 责任编辑:文/魏军科 图/朱晓强
发布时间:2017/10/13 3:18:33 阅读次数:3890

          10月11日,市中级法院第一党支部召开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工作推进会暨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研讨交流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宋学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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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宋学功讲话

宋学功指出,党支部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平台,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坚强堡垒。全市法院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党内各项规定要求,在做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规定动作的同时,创造性地开展支部工作,要将支部打造成为党员进行理论武装的重要平台、打造成为党员提升思想境界的重要平台、打造成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平台、打造成为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平台、打造成为促进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的重要平台,促进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工作深度结合,永葆支部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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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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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党支部书记、监察室主任陈晓琼主持会议

 

宋学功强调,《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为我们提供了看齐的标杆,是党员干警教育管理、树立正确人生观、励志成才的鲜活教材。全市法院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把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统筹安排,搭建学习平台,深入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主题实践等各类学思渐悟活动,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警从思想原点上加深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刻内容和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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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议选举了新一届支部委员,宣读了《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实施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暨“主题党日”活动工作计划》、《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党建品牌创建方案》,部分党员干警就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由第一党支部书记、监察室主任陈晓琼主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志民、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锋,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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