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工作部署,平凉中院专门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准对接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的各项具体部署,围绕我市扶贫攻坚的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领域,精确施策、精准发力,提出了12条具体服务措施,覆盖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和便民服务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将法院职能融合到扶贫脱贫工作中来,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系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出台的司法扶贫工作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深刻理解本地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切实找准与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坚决维护贫困地区的公平正义。依法审理涉贫刑事案件,严惩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精准打击侵害贫困群众的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妥善审理农村贫困家庭在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涉民生领域案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审理涉牛、果等支柱产业案件,助推我市富民产业培育发展。妥善审理涉及企业经营、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等纠纷案件,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贫困地区招商、安商营造安定有序、公平诚信的投资环境。依法审理涉贫行政案件,切实保障国家扶贫政策有效落实。依法审理涉贫环保案件,为绿色发展、生态脱贫保驾护航。完善涉贫案件执行工作机制,为贫困群体执行案件开辟维权绿色通道,重点关注贫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行兑现。优化司法为民工作机制,通过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贫困村特点,实行涉贫案件专项立案、上门立案、远程开庭、巡回审判等便民诉讼服务,打通司法服务贫困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强化法治文化引领,提升贫困地区法治化治理水平。突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法院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就地解决民间纠纷、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基层稳定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