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人民法院完善五项机制加强审判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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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人民法院完善五项机制加强审判质量管理


来源:泾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小明
发布时间:2013/11/1 16:10:24 阅读次数:2333

审判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的集中体现。近年来,泾川县法院通过健全完善五项机制不断加强对审判质量的监督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前三季度,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10件,结案753件,结案率93%,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呈现出结案率、调撤率、案件质量优良率稳步上升和上诉率、二审发改率、涉诉信访率大幅下降的良好局面。在市中院年度执法检查时共抽查案件48件,检查组认为案件质量较往年明显提高,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建立案件流程网络管理机制

为实行系统网络化的案件流程管理,泾川县法院重新修订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安装了人民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逐步强化内网对案件管理的功能,形成了对案件管理工作的网络化和规范化。立案庭依据网络系统已设定的案由,对案件实行统一编号,信息系统根据每名法官预先设定的办案类型、办案基数及现存案件的数量等情况自动分配案件,经审判、执行庭长办公系统确定审判程序、审判组织和开庭日期,审判庭严格按照程序开庭审理,在法定期限届满10日前,信息网络对案件承办人发出审限警示。院领导、审管办对全院案件的进展情况均可通过信息系统进行阅览,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予以督办。在案件信息全面录入的情况下,案件管理信息网络还可自动生成、汇总司法统计报表,为上级法院和院领导提供精确的决策数据。

二、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为了保证案件质量,统一本院执法尺度,泾川县法院在今年年初制定印发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由审监庭对本院审结、执结的所有案件逐案进行评查,评定优良、合格、差错案件,并将评查结果向全院通报。同时,由案件质量评查机构会同审判管理办公室,根据审委会讨论案件时发现的问题和案件评查出的问题,在每个季度初召开全院工作会议,由分管院长对上季度案件质量情况进行全面讲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点明改进措施。上一季度点评中指出的问题,下个季度再度出现的,必须由主办人员书面写出原因,必要时,要向分管领导作检讨。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使全体法官树立起良好的质量意识,有力杜绝了“一错再犯”现象的发生。 

三、建立审判质量考核机制

审判质量考核机制,主要体现为目标管理。泾川县法院按照最高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细化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结合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将立案准确率、审结率、执结率、陪审率、调撤率、当庭宣判率、超审限率、均衡结案率、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以及平均审限等列入考核指标,通过一系列数字反馈出案件质量的信息,再去查找案件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从中不断总结完善,实现案件质量管理的目的。根据审判质量指标,为每一位法官建立考核评价档案,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办案的积极性。

四、建立改判、差错案件分析机制

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再审改判案件和被评定差、错的案件,实行定期分析。首先由承办业务庭及承办法官自行分析,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方法,避免今后出现类似失误和差错。其次由业务庭全体法官一同查找问题,再一次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帮助承办法官提高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提高。然后由审判管理部门对全院的二审发回重审、改判、再审改判案件和被评定差、错的案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方法,并向全体法官通报,使大家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达到整体提高案件质量的目的。   

五、健全法官责任追究机制

作为对审判质量考核和评查机制的一项保障性机制,泾川县法院把审判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审判组织和人员,让每一位法官都明确自己的职责,担负起应负的责任。对评查出的审判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审判工作要求,而又不适用两个“办法”进行追究、处理的案件,根据审判质量指标体系,按照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并将其纳入法官考评和年终考核体系,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不称职处理或视情况给予行政处理或经济处理。对违反两个办法的法官,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党纪、政纪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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