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出台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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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出台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新举措


来源:中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冯云杉
发布时间:2013/9/18 15:47:51 阅读次数:2393

近日,平凉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文,出台《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完善行政与司法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全市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完善行政与司法协调工作机制提供了重要依据,进一步创新了社会管理举措,推进了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意见》指出,在推进和完善行政与司法协调机制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行政权与司法权、国家公权力与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与严格依法办事、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并坚持做到公正执法、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注重效率。

《意见》要求年底前要建立健全六项工作机制,并分别纳入依法行政和绩效考核范围:一是建立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领导、法院院长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法院行政庭庭长负责联席会议,邀请党委、人大等单位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列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除了通报交流各自工作情况外,及时研究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健全行政争议预防协调化解机制。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写出风险评估报告,法院可根据邀请参与重大、复杂、敏感或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影响社会稳定案件的评估。人民法院在处理因行政行为引发的申诉上访案件过程中,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无理缠访案件,人民法院移交当地政府做好息诉稳控工作。三是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凡是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群体性案件、行政赔偿数额较大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法院要及时将应当出庭的情况抄告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四是完善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法院就最新司法解释、重大行政审判工作部署、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诉讼案件胜诉败诉情况分析等事项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提供;政府就最新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败诉案件事后纠错情况等向法院通报交流。五是建立司法建议反馈机制。人民法院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送被建议单位和政府法制部门。政府在收到法院司法建议后,要组织讨论,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法院和政府法制部门。六是建立联合培训和调研机制。政府与法院要实现业务培训和联合调研常态化、规范化。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联合调研,及时梳理、汇总,形成统一的执法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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