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人民法院学习翟树全先进事迹不落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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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人民法院学习翟树全先进事迹不落俗套


来源:泾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小明
发布时间:2013/9/10 10:58:46 阅读次数:22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向“最美基层干部”翟树全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发出后,泾川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求全体干警力戒搞形式、走过场,要从思想上秉持“翟树全精神”、感情上贴近“翟树全精神”、工作上体现“翟树全精神”,在提高审判质效、改进司法作风、落实为民措施上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并制定相关举措,确保学习活动扎实有效。

一是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分别召开了全院大会、座谈会、和中层干部会,由院党组亲自带头组织学习讨论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认真领会和把握翟树全同志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深入解析为什么要学、学什么以及怎么学的问题,引导广大干警明白司法为民的实质就是要带着浓厚的群众感情去执法办案,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诉求,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信任和拥护,有效杜绝了敷衍应付的不良倾向。

二是大力提高审判质效。把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日常审判工作相结合,引导法官自觉树立审判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增强工作责任心。组织法律大讲堂活动,筹措资金订购配发大量的业务书籍,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能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合议庭与分管领导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原则性分歧的案件,一律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对发改案件,深刻剖析原因,查找在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方面的不足,研究、制定了可以避免问题发生的对策措施,建立了对审判权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判前释明、判后答疑,提高一审服判率,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以学习翟树全先进事迹为动力,创新审判举措,方便群众诉讼。推行就地办案、小额诉讼案件“当地审、当场调、当庭结,当时执”等措施,切实把巡回审判作为关注民生,方便群众诉讼的便民工程。对涉及相邻关系、宅基纠纷、赡养等民事案件,尽可能到当事人所在的社区、企业、学校、乡村和案发地进行现场开庭;对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确保不误农时。强化调解意识,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做好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的对接,达到既审理案件,又教育群众的良好效果。畅通诉求渠道,倾听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全面改进审判作风。以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为契机,全面规范法官言行,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狠刹“吃喝风、送礼风、说情风”,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切实树立人民法官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努力处理好保持距离感与增强亲和力的关系,一方面,实行统一排期开庭,坚持法官与当事人“隔离带”制度,避免不当接触,确保法官的中立性;另一方面,又充分考虑老百姓的清官情结和依赖心理,通过规范庭审礼仪、回访当事人、判前释明、判后答疑等活动,增强法官的亲和力和感召力,树立人民法官的亲民、爱民形象。

五是切实抓实学习宣传活动。按照“培植典型,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学习宣传翟树全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大力培育审判、执行素质过得硬的先进典型,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介进行集中宣传,利用消息、通讯、述评、侧记、图片等多种形式,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围绕典型定位展开典型宣传。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努力为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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