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中院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对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掩饰,不护短,在坚持案件质量定期分析通报、逐案评查监督、庭审观摩“挑刺”、裁判文书评比制度的基础上,近日又推出案件质量“质询”新举措,在全市法院、业务庭室和广大干警中产生了积极的“震动”效应。
4月13日,平凉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首次案件质量质询会,通报了2012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刑事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相关基层法院负责人接受了市中院审判委员会的质询。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险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刑庭、审监督、研究室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参加了质询会。
这次质询源于一起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抗诉刑事案件,二审审理后认为一审存在三个明显错误:一是将第二被告人的出生日期认定错误、刑期计算错误;二是将第三被告人所犯罪名表述错误;三是原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故二审决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市中院副院长陈灵中在通报中指出,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刑事案件质量有“下滑”的趋势,刑事抗诉案件大幅上升,个别上诉案件和部分抗诉案件,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裁判文书差错多,有的甚至违反法定程序。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学习不够,对法律规定精神理解不深,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握不准;二是程序意识淡漠,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三是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导致“低级”错误不断出现;四是审判管理机制不规范,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不严格,重审判、轻监管;五是沟通交流不够,导致法官之间、法院之间量刑结果存在较大差异。为了引起各院党组和每位办案法官的高度重视,切实发挥二审的监督、规范、引导、纠错功能,提升全市法院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市中院党组决定采用“质询”这一新的方式,让相关法院、承办法官当面“揭短亮丑”、深入剖析原因、公开整改措施并作出承诺。
质询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情况通报。由市中院分管副院长通报全市法院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被改判、发回重审的原因。二是发问质询。由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提问,相关案件的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及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回答、辩解、剖析。三是归纳总结。在相关法院最后陈述并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市中院各审判委员会委员发表评议意见,会议主持人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归纳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平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险峰在讲话中指出,推行案件质量问题质询制度是平凉中院从严从高狠抓案件质量管理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益尝试。全市法院要以这次案件质量质询为新的起点,认真查找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努力推动案件质量质询制度常态化,实现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新提升。具体做到以下五点: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案件质量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必须把案件质量放在各项审判工作的首位,并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抓在手上,坚持案件质量第一,法律和社会效果统一,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实现科学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广大干警公正廉洁司法的能力。要切实加强对法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尤其要经常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以铁的决心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和“五个严禁”规定。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切实加大对干警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对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一定要让干警及时学习掌握,切实提高广大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切实落实院庭长审核把关和监督管理责任。院长、主管副院长、庭长要切实负起责任,一方面要管好人,另一方面要管好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今后绩效考核中,要切实加强对院庭长管理职责的监督考核,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干警或案件出了问题,必须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四是进一步加大评查力度,切实发挥案件质量内部监督的纠错功能。要认真研究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充实案件评查力量,坚持“常规评查、定期抽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多管齐下,使案件评查工作真正发挥评估考核、规范引导、监督纠错功能。对于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检察机关抗诉、当事人举报投诉案件,上级交办和媒体披露案件,一定要作为重点,格外关注,认真检查,必要时,“一把手”要身体力行,亲自查办。五是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推动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全面提升。一要认真执行立审、审执、审监分立制度;二要对案件评查、质量评估、审判效率、审判态势以及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裁判文书差错等情况做好信息汇总、梳理分析、结果反馈、责任查究工作;三要强化审限意识。严格控制各类案件的审理、执行期限,案件移送、审限报延等,并依托信息化建设平台,强化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流程节点的管理,促进司法高效;四要成立编制独立的审判管理专门机构,配齐配强审判管理队伍。如果成立专门机构确有困难,各院党组要专题研究,加强审监庭工作,从人员配置、职责定位、设施配备等各个方面认真谋划、抓好落实。
(责任编辑:摆建军)